在那一刹间,方可飞已看见血燕子身上的伤。
那不是伤。
而是死。
任何人身上有这种伤,早已死了。
早就是个死人了。
方可飞是个聪明人。
他念过很多书。
虽然念过很多书的人不一定就是聪明人,但能念得通许多书的人则一定不笨。
方可飞把书读得很通透,记忆力却不大好,常常读过就忘了。
因为他能读能忘,所以他仍是一个很真诚、很可爱,也很没有机心的人。
他人聪明,所以反应也很快。
聪明的人大多反应很快。
他一眼看见血燕子胸上的伤。
他悲痛。
他震惊。
但他也立即明白了血燕子为何喝止他前来的原因。
所以他强忍。
强忍自己的惊呼。
可是惊惶、悲痛仍在他的神情流露。
眼神宣泄出来。
只不过是这么一点儿抑制不住的表情,飞少爷已明白了一切。
他肯定了一件事:血燕子已伤重。
血燕子已完了。
既然敌人已快“完”了,他就要对方立即变成“不是敌人”。
他认为把“敌人”彻底地变成“不是敌人”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把“敌人”变成“死人”。
杀了他:杀了他的敌人。
是以飞少爷立即动手。
飞少爷快,可是血燕子更快。
他已着了飞少爷的“势刀”,却仍强忍痛苦,背向对方,似是有恃无恐,还岔开话题,拖延时间,一来是要对方莫测高深,不敢贸然追击,二是为了要等毛丰源回来。
只有毛丰源或可与飞少爷一拼。
他跟毛丰源并没有交情。
可是他在上海这么些日子里,已深知毛丰源的为人。
群雄受制,方可飞遇险,毛丰源这种人只要遇着了,便决不会袖手旁观的。
是以他不能让飞少爷知道自己已受了重伤。
对方一旦知道,定必速战速决。
故此,血燕子的胸膛虽然已烂了,被那一记“势刀”完全震毁了,但他仍强恃着、强忍着、强熬着,拖得一时是一时,拖得一分是一分。
血燕子甚至不让血液喷溅而出。
虽然仍是有血淌出,但与伤口之重不成比例。
但是这样强忍着,更加重了伤势。
而且到最后仍是叫方可飞撞破!
血燕子明白,飞少爷正是希望方可飞绕过来看看自己,因为,只有从朋友的眼神中才能看出:自己受的伤有多重!
因为朋友关怀朋友。
朋友爱朋友。
朋友要是受了重伤,没理由会不惊惶。
朋友的感情是瞒不住、伪饰不来的。
飞少爷正要利用这么一点。
他要知道血燕子的伤势如何才能出手。
血燕子见方可飞走过来,他知道一切都完了。
一切都要被揭破了。
所以他先下手为强。
就在方可飞一惊之际,血燕子霍然转身,猛然而全力地,发出了他的“气刀”
刹那间,比方可飞色变更快。比飞少爷出手更快。可是个一回身,飞少爷也着见了他的胸前那是一副怵目的景象:已溃烂的胸膛。像被炸药轰开了的胸膛。鲜血淋漓。血肉模糊。
飞少爷就在血燕子出手攻击他的同一刹那发现了这一点。他在发现这一点的同一刹那作出了反。这一刹,他的“势刀”声势陡然极张尽盛,携着一股磅礴的大势。飞少爷手里的刀作出了反击。
血燕子濒死一击。一鼓作气。而且还要一气呵成。飞少爷反击的时候,已确知血燕子身受重伤。他已占了优势。还夺了先势。
这时,“气刀”遇着了“势刀”。
磅礴之势炸开。那道银泉似的刀势,亦浪分涛裂。飞少爷脸色灰败,一把抱住了他的包袱,甚至把包袱紧紧地搂在胸瞠上,他大口大口艰辛地喘着气,仿佛他的气突然间全被抽光。只剩了皮和骨。
血燕子有却仰天而倒。方可飞一把扶住。他即向飞少爷扇子一扬,霍的一声,并大喊了一声:“看暗器。”然后抱着血燕子就走。其实他什么暗器也没放。甚至连屁也没放。他只不过是说了一个谎。他的目的是要救走血燕子。
说谎主要是想飞少爷分一分心,凝一凝神。他一看血燕子的伤势,就知道:血燕子完了。他一定要救走血燕子。不惜任何代价。
救人的代价往往是:救不了自己。对某些人而言,只要救得了人,就算救不了自己,也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种人通常被俗人称为“傻子”。但在江湖上,则被视之为“侠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