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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的证词,加上衣服上的血迹,成了案件的关键。
“那衣服是昨晚我给陈佳穿了一会...”
廖卿要气疯了,“你让陈佳来,你让陈佳过来和我对峙!她怎么能栽赃给我,她怎么能这么忘恩负义!我救了她,她却污蔑我栽赃给我!”
廖卿拒不认罪,可是一切都没用。
调查的证据全部指向了廖卿。
砸了老板的凶器上,没有指纹,因为陈佳带着手套。
手腕上沾到的血迹,蹭到了廖卿的衣服上,成了最佳证据。
一天下来,廖卿的犯罪几乎被坐实。
那老板不是个东西,就是个吃软饭的,可他老婆家里厉害,他的大舅子是律师,认识很多人,出了这样的事,一家人都觉得这样没面子。
他们不承认老板做的事,还添油加醋说廖卿不检点,勾引老板,老板回家都有说过。
还说陈佳也是,两个女人争老板,老板不乐意,后来争执,廖卿才因爱生恨将老板杀了。
明明是胡说八道,可是却还是有很多人相信。
证据同样完全不利于廖卿。
廖卿此时也顾不得了,忙找了廖毅光,可是廖毅光来,也没什么用。
在证据面前,在陈加的证词面前,什么都不是。
廖卿曾经说张雪是替她顶罪的证词,那时候闹的事,加上她之前的疯狂都成了廖卿摆脱不开的间接证词。
在她已经死心的时候,一切安然,可她好不容易看到希望,想寻找幸福的时候,上天却和她开了玩笑。
在李宜年等到了晚上,绝望回去的时候,廖卿心如死灰终于见到了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