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莞尔道:“德克士同学,你要和我斗舞。不知道要怎么斗?我们一起斗街舞?”
街舞是起源于美国,基于不同的街头文化或音乐风格而产生的多个不同种类的舞蹈的统称。最早的街舞舞种为locking,起源于20世纪六十年代。(注:街舞的英文翻译有且仅有这一种,hiphop只是其中的一种),动作是由各种走、跑、跳组合而成,并通过头、颈、肩、上肢、躯干等关节的屈伸、转动、绕环、摆振、波浪形扭动等连贯组合而成的,各个动作都有其特定的健身效果,既注意了上肢与下肢、腹部与背部、头部与躯干动作的协调,又注意了组成各环节各部分独立运动。80年代传入中国,并逐渐作为健身活动传播开来。
街舞在刚刚出现的时候,是美国黑人城市贫民的舞蹈,到了七十年代它被归纳为嘻哈文化(hip-hopculture)的一部分,具有较强的表演性,参与性和竞争性。
1992年初期,出现了一种“原地性的hip-hop”,它没有那些大幅度的动作和脚步移动,更没有霹雳舞中那些在地上类似体操的动作。它的独有风格在于注重身体的协调性,重视身体上半身的律动及增加了许多头部、手部的动作。我们在迈克.杰克逊、玛丽亚.凯利、后街男孩的mtv中都可看到这种新风格的舞蹈。[1]
李安的脑海里,其实掌握了无数种舞蹈,不过听大家说这个德克士最擅长的是街舞,那么李安觉得自己有必要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厉害了。
没有什么比在他最擅长的领域上打败对方,更让人感到开心了!
再说,街舞跳起来可以说是相当的帅气潇洒,更能够直接的体现李安身上的气质。
难不成,你让李安去跳那种娘炮一般的芭蕾舞?且不说在酒吧的这种环境里面能不能跳,就算能跳,李安这辈子的形象也绝对是毁的干干净净了。
至于钢管舞,草裙舞,肚皮舞之类的,李安觉得自己还是节操满满的,不能做这种捡肥皂的事情啊!
然而,李安的提议一出,所有的人都是一片哗然。
“这个天朝人还真有自信啊!难道他没有听说过,德克士可是街舞王子啊!如果李安和对方比其他的舞蹈的话,李安或许还有胜算,比街舞的话......”那个议论的人是一个美利国人,看到局面变成这样,不由得摇了摇头。
“那可不一定呢!李安的街舞应该也跳得不错,不然的话他肯定不会这么自信的和德克士比的!”有来自天朝的留学生为李安说话。
“哎呀呀,反正我觉得李安没有什么胜算的啦,你看德克士那么帅,跳起街舞来肯定能够甩李安几条街呢!”一个美利国人的女生显然是德克士的粉丝。
“对啊,李安太托大了,我承认,李安的交谊舞跳的特别的完美,那一段梦幻华尔兹,绝对可以上我们贴吧的首页,但是术业有专攻,会跳交谊舞的人未必就能够跳的好街舞,我保证李安这一次肯定斗不过德克士!”德克士的粉丝显然比较多。
“不过这一次斗舞不管谁赢谁输,我们都可以大饱眼福了啊!”有中立的人对此作出总结。
街舞的动作酷炫无比,每一个会跳街舞的男生,无疑会更加容易受到女孩的青睐,因为在跳街舞的男生,在那一刻无疑是最帅的存在!
德克士很享受众人对自己的追捧,从大家的反应上看,德克士就知道自己这一次是赢定了,比街舞,除非是那些在街舞浸淫了二十多年的舞蹈教师,否则的话,在大学生里面,德克士有足够的自信成为其中的佼佼者!
而李安这个人,德克士并没有听说,在德克士看来,李安或许在其他的方面很拔尖,但是在街舞界中,他就是彻头彻尾的新人一枚!
一个新人,有什么资格能够来挑战老前辈?德克士心里已经浮现出这样的一个画面:李安在斗舞比赛中被自己毫无悬念的打败,而自己享受着更多观众的追捧,踩着李安的身体上位!
德克士偷偷地看了朱莉一眼,目光中流露出淫邪:“朱莉,我要让你看看,只有我,才是最配的上你的人!”
......
与此同时,在朱莉酒吧的另一角,井上雅也在默默地关注着李安。
井上雅此时穿了一套淡粉色的套裙,开口适中,里面是一件花领的白衬衣,开口出露出一截粉嫩的胸脯,下身的裙子是现在流行的窄裙,紧紧裹住圆滚滚的屁股,修长的双腿裹着一双透明的玻璃丝袜,脚上一双白色的高跟鞋。越显得成熟迷人。粉色的套裙更显得一双腿修长笔直,丰满圆润但绝不硕大的屁股鼓鼓的向上翘起,一件深红色的紧身纯棉衬衣,更显得一对乳房丰满坚挺,腰不粗不细,给人一种性感迷人的媚力。
在酒吧的灯光下,井上雅的表现显然更加的迷人,有不少男士的眼珠子差点都掉出来了,尤其是井上雅优雅地端着高脚酒杯的模样,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此时的井上雅,看着人群之中受到所有人关注的李安,眼眸之中不由得流露出幽怨的表情:“冤家!还以为你真的是食古不化的柳下惠呢!上次才拒绝了我,现在又和我们的凤凰朱莉搞在了一起,你还真是花心呢!不过,不管是为了我的家族,还是为了我自己,我是不会让你逃出我的手掌心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