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记》不是一块好啃的骨头,二哥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开战之前,他已经尽可能的调动混子们的战意了。
在黑道血拼之中,两边人数差不多的时候,就比哪边的人更能打,哪边的混子身体素质更高,打斗更有经验。
但双方的人数跟战斗力都差不多的话,那么两边相比的,恐怕就是气势了。
能赢的一方,绝对是气势如虹的那一方。
“哥,这次我去对付肥犬。”傻哥坐在车里,一边用布片擦拭着砍刀,一边说:“别让咱们的手下去送死,没必要。”
“你是想留肥犬一条命吧?”二哥笑道。
傻哥一愣,刚想要否认二哥的话,但没等他开口,二哥就摇了摇头。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这一次,不能留肥犬了。”二哥笑了笑:“黑道本来就是你死我活,留了他一命,以后也还得跟他打下去,那么还不如不留呢,直接斩草除根的干掉肥犬,以后不就安稳多了么。”
傻哥犹豫了一会,还是点了点头。
半晌后,傻哥忽然用手拍了拍二哥的肩膀,凑到二哥耳边,低声说。
“哥,我发现个事儿。”
“啥事儿?”
“你好像变了。”傻哥疑惑的说:“感觉你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但说不上来是哪儿不一样。”
“有吗?”二哥也皱起了眉头。
傻哥点点头:“有,你以前不会这样让人干掉肥犬啊。”
“我也不算是有变化啊,只是忽然想通了一点。”二哥想起了那个女人,忍不住咬了咬牙:“什么都不重要,只有我们的命,最重要,肥犬以后会对我们造成威胁,所以趁早干掉他绝对是个最好的选择。”
傻哥没搭腔了,沉默的看着车窗外飞快掠过的街景。
四十分钟后,车队到约定的地点停下了。
这里是哑巴地盘上的一块建筑工地,平常的时候,随时随地都能看见在这里忙碌的那些工人,但今天,工地里却没有一个工人出现。
他们都清楚,这地方让黑社会征用了,不想死就别来这边凑热闹。
二哥他们几个人是最先下车的,远远的打量了一会站在几十米外的肥犬等人,二哥的心里便有底了。
《东和贵》这边有三百来号人,而《福记》那边,则也只是三百人左右的规模,你死我活的打起来不吃亏。
“老大,要跟哑巴地盘上的那些地头蛇借人不?”钱东来凑了过来,低声问二哥:“他们是这边的老混子了,随便喊一嗓子,就能叫来上百号人。”
“没必要,哑巴的手下是哑巴的,我们的人,是我们的。”二哥摇了摇头:“我可不想让别人看不起我啊,不就是一个肥犬吗?”
是啊,不就是一个肥犬吗?他算个屁!
二哥自认单打独斗搞不定肥犬这个死胖子,但傻哥可以啊,他现在的战斗力远超肥犬太多,要是说以前傻哥办肥犬有点吃力,那么现在完全就是随随便便的都能搞死他。
“不用叫人,就我们这些人足够干掉他们了,怕个........”二哥最后的那个“屁”字没有说出来,准确的说,这个字,是因为某个人的忽然出现,而被憋了回去。
没错。
从人群里慢慢走出来的那个中年人,是九龙东。
“妈的,要是一会情况不对,你还是去叫点人来吧。”二哥叹了口气,苦笑道:“别叫这边的人,直接从我们那边调集点混子过来,年轻的也行,凑个数目。”
钱东来也看见了九龙东,所以对于二哥的这个决定,他是非常的赞同啊。
不逞匹夫之勇,这才是办大事的要素。
自从九龙东跟王庆山单挑之后,拼着自己重伤也把王庆山送进了医院,就这点已经震慑住了不少道上的混子。
这些被震慑住的人,也包括二哥。
妈的,他跟傻哥可是跟王庆山动过手的人,他们知道王庆山这个人究竟有多可怕,用怪物两个字都不足以形容他的厉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