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啸天一提及此事,不禁神色一暗:“不瞒公子,郭某是从北地逃亡而来,我大宋百姓在金人的铁蹄统治下,犹如圈养的牛羊,不曾有过丝毫的尊严。郭某一家老小,因迟交赋税而被屠杀殆尽,唯独郭某曾学过一身武艺,才得以死里逃生……”
说道悲愤之处,郭啸天是双目血红,紧握的双拳迸出一条条青筋:“郭某一路上浑浑噩噩,不知该投奔何处,郭某不屑于偷窃,只得沿路行乞,这才落得这般模样……”
听着郭啸天讲述着,金人统治下汉人猪狗般的生活,叶宇陷入了沉默。
在此之前他没有想过什么国家大义,也没有去管今日的南宋如何倾颓。因为他有自知之明,这些并不是他能够左右的。
可是今日他听了郭啸天的讲述后,却莫名一种耻辱感油然而生。
一个民族、一方百姓,在异族的铁蹄下如畜生般的活着,是什么原因、什么理由,让朝廷中的主和派视而不见?
沉默良久,叶宇缓缓地抬起头,向郭啸天拱手道:“既然你无处可去,不如就暂居在叶某家中!不知你意下如何?”
“这……”
“怎么?莫非兄台嫌弃叶某?”叶宇佯作不悦,继而沉声反问道。
郭啸天连忙摆手,解释道:“公子赠饭之恩已是铭感五内,又岂敢嫌弃!若是公子觉得郭某有点武艺,就让郭某当个看家护院的仆人,也算是报答公子之恩情!”
不愿平白无故受人恩惠,这种恩怨分明的行事作风叶宇很是欣赏。
见郭啸天神情郑重,也知此人是个态度坚决之人,于是顺从了郭啸天的建议。
况且叶宇也觉得,住所只有他与秋兰两人,若是有人突生歹意,他一个残废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以后若是有了郭啸天做护院,生命财产也安全不少。
如果说叶宇收得力护院是件喜事,那么他亲自督染的布匹在水中多次冲洗不掉色,就是更大的喜事。
而且布匹颜色均匀色泽上层,足以跟潘家布庄的布匹相媲美。如今万事俱备只欠启动资金了,这个时候叶宇想到了借贷。
借贷这个词,贯穿了整个华夏文明。在宋朝,自从王安石的青苗法之后,民间借贷的制度逐渐趋于完善,是中国历史上农业金融信贷的一个雏形。
现今南宋经营借贷的机构称之为社仓,由朝廷直接主导。
叶宇决定用苏全忠赠与他的染坊地皮,作为借贷的抵押向社仓借贷。
一切都在顺利中进行,对于招募来的染匠,叶宇并没有直接投入染坊操作,而是提前做了个强化培训。
他如此谨慎,是因为这一次他输不起,否则又将被打回原形。
这一日天朗气清,叶宇从成衣铺出来,准备坐着轮椅回去。一名家丁打扮的少年拦住了他的去路,少年说明来意之后,叶宇才知道是潘家的家丁。
“我家少爷已在酒楼等候,请叶公子随我来……”
家丁态度不卑不亢,给人的感觉很是舒服。叶宇心道,这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家丁。
当日在寿宴之上,他虽然与潘之所只是闲谈两句,但是给他的印象却是极深。
“啸天,我们走!”既然对方有意相邀,叶宇自然不能避而不见。
“是!”自从郭啸天成了他叶宇的护院之后,平日里这推轮椅的活儿,可就落到了郭啸天的身上。
……
酒楼顶层,安静地包厢里,叶宇与潘之所相对而坐,袅袅的檀香,让人有种沉醉其中的梦幻。
叶宇抬眼看着对面的潘之所,平静地开口问道:“潘公子,今日邀叶某前来不知所谓何事?”
“无事,只是想与你交个朋友!”潘之所自斟自饮,平淡的说道。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问得简洁,答得干脆!叶宇却是自嘲笑道:“潘公子真会说笑,这清流县谁人不知你潘公子是富家子弟,且才学超群。而叶某不过是草芥而已,哦,对了,充其量不过是叶家的丧家之犬!云泥之别,叶某又岂敢高攀?”
“重要吗?”
潘之所的平淡与安静,倒是让叶宇觉得一愣,随即也释然自语道:“你可真看得起叶某……”
“潘某虽家境甚好,但朋友却不多,有的……也只是如陆铮那样的朋友,这个潘某别无选择!”
说到这里,潘之所不禁停顿了一下,随后接着道:“潘某最看重有情有义,且才华出众的人,而你却两者兼备……”
“哈哈哈!”叶宇爽朗的笑了起来:“潘公子说笑了,有情有义,叶某就厚颜承认了;可才华出众,潘公子可是高抬叶某了!当日寿宴之上不过是雕虫小技而已,难等大雅之堂,否则叶某如今也不会被众人奚落,称为拍马溜须之辈!”
潘之所却是平静地看了叶宇一眼,继而暗含深意地笑道:“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叶兄弟又何必如此藏掖?当日你在宴前,明为三贺寿,实则是三暗讽!你以为潘某不知?”
话音刚落,叶宇不禁愣在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