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娜是个坐不住的狐狸精。数百年的山中修炼岁月,只使得她更向往热闹繁华的人间生活。昔日胡翁在时,它严令限制,不准娇娜跑出山去,就是怕她在外面闯祸。要知道人间藏龙卧虎,不知隐着多少高人,一颗修炼得道的妖精内丹,简直就是一锭黄灿灿的金元宝,无论在哪里出现,都会吸引来无数贪婪的目光。
因此这几百年来,娇娜出山的次数不超过十次,而且每次都是胡翁带队,一办完事情,马上就撤回山庄。如此一来,娇娜哪里有时间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
长久以来,一种“往外跑”的好奇心理,总是在折磨着她那颗“活泼”的心灵。
胡翁了解女儿的心意,便常常唠叨劝说着“外面的人是如何如何的坏,外面的关系是如何如何复杂恶劣”,置身其中,如同置身一个大染缸一般。没有任何乐趣可言。何况人妖殊途,它们身为狐狸精,怎能和人类和平共处?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耐不住寂寞的狐狸精跑到人间,乐不思蜀,甚至和人类建立家庭,但它们最终只落得不欢而散的下场,比如,娇娜的姑姑胡青。其对书生用情良苦,但对方知道它的真实身份后,还不是马上弃之不顾,逃之夭夭?
和一个妖精生活,同床共枕,朝夕相对,真得很需要勇气的。
宁采臣有勇气,他的勇气很大部分来源于他的穿越者思维,能从开明的角度看待事物,真正做到不拘泥,不死板。
这也是娇娜最敬佩宁采臣的地方。
不读书,不知事。为了让娇娜了解世间凶险,红尘规律,胡翁可是煞费苦心,一连捉了三个书生进山,当娇娜的老师,其中一个,还是学富五车的举人。
但这些书生,学问有一肚子。胆子却小得很,被娇娜恶作剧一番惊吓,尿裤子的尿裤子,翻白眼的翻白眼,只怕多留在胡庄半天,就肝胆破碎而死了。
无奈之下,胡翁只好放人。
——直到宁采臣的出现,他凭着身怀正气,把娇娜克得死死的,乖乖当个好学生。
也正是这一段日子的学习,让娇娜对外面的世界更加向往。她总想着,等宁采臣要出山的时候,便缠着先生带她出去,好好的耍玩个十年、八年的,甚至一百年。一直玩到宁采臣白发苍苍,垂垂老矣。
先生年老的模样,一定很有趣。
但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祸难改变了一切,父亲死了,最好的玩伴小菊小香都遇难被杀了,那一天,她的整个生活世界都已崩溃。
娇娜心如死灰。和先生分别,便要归隐山林,闭关修炼——
树欲静而风不止,胖道士临死前所发出的信号居然召唤到两个高手前来为他报仇。娇娜寡不敌众,失手被擒,她以为,她的狐狸精生涯到此结束。
可是,先生居然又出现了!
咦,为什么要说个“又”字呢?
“又”就“又”吧,娇娜才不在乎,她现在最在乎的,是眼前这一碟烧鸡翅膀。
……
娇娜趴在桌子上,眼勾勾地直盯着那碟烧鸡翅膀,阵阵香气直往鼻孔里钻,她简直要不顾一切,大快朵颐了。
此时在客栈一楼吃饭的客人不少,个个都用好奇的目光望着宁采臣这一桌,其中大部分的目光都落在了娇娜身上。
“啧啧,好漂亮的狐狸。”
“可不是吗?那小哥运气真好,不知他是在哪里抓到的。”
“他发了,这一只狐狸拿到街市上去卖,起码能卖五十两银子。”
“嗤,五十两?五百两都有人出,你看那身狐皮,柔顺光滑,可是一等一的皮料,那些富贵人家正求之不得呢。”
听到这些言论,娇娜鼓起了眼睛,恨不得当场人立而起。口吐人言,来一个“惊才绝艳”的亮相,以证明自家不但皮毛漂亮,更具有“内在美”。
但是宁采臣恐怕她会吓到生人,早和她约法三章,严禁闹事,一旦违反“政策”,就要赶她回深山老林去。
娇娜只得忍耐住。
这时老王端着一盘菜跑过来,嘻嘻笑着插嘴:“各位都说错了,人家那狐狸是自家豢养的,宠物,懂吗?可不会卖人。”
“宠物?”
众人傻眼了,他们只知道养狗养猫养鸟,可没听说过养狐狸的,大感新鲜稀奇。不由往宁采臣和青凤身上多瞧了两眼。
宁采臣依然作小厮打扮,青凤头上还是带着乌纱。两人的装束形成鲜明对比,偏偏又坐在一起吃饭,再加上那只漂亮灵巧得世间罕见的狐狸,他们上上下下都透露着古怪。
“古怪?”
一干人心里打个突,联想起近期府城内的不太平,他们不敢多言语,生怕祸出口出,该干嘛干嘛去。
“喏!”
宁采臣见到娇娜口水直流的样子。赶紧夹起一块鸡翅膀塞过去。生怕她按捺不住美味的诱惑,暴走起来,那就满场皆惊了。
娇娜把那块鸡翅膀咬在嘴里,三头两下,嘴巴一吐,只剩拇指头般大小的一块渣滓。然后她又可怜巴巴地望着宁采臣。
宁采臣没法,继续喂上。
一顿饭好不容易吃完,深感到成为“焦点”的滋味不好受,宁采臣赶紧结账走人。青凤则把娇娜抱在怀里,跟在后面。
“先生,我们这就离开太原。上京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