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莎摇了摇头,“不用了,伯母还在医院里,需要你照顾,我跟小白偷偷的去,不会有人发现的。”她不知道强子是怎么脱离黎帮的,毕竟很多事情已经过去了,她索性也没问,但眼下强子的母亲正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她已经麻烦强子很多事了,又怎么好意思再让他跟着自己跑一趟。要是他走了,他母亲怎么办。
想了想,叶莎转身去了房间,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件头饰。“这支金步摇你拿去卖了吧,换些钱给伯母买点好吃的。你帮了我这么多,我也没什么好报答你的。”
将手中的金步摇塞到强子手中,叶莎从他手里拿过包包。
“沙沙,我不能要你的东西。”强子也没仔细的看手中的东西,就要塞回给叶莎。
这两年来,她们母子俩东躲西藏的,一直都没什么生活来源,他怎么能要她的东西。更何况,他帮她,那是心甘情愿的。他不知道为何她再次出现的时候身边竟然有个儿子,他一直都觉得那孩子太过怪异和神秘,但想到有可能是她收养的小孩,他心里才好受一点。
尽管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也不能给她太过完美的生活,但他只要能在她身边看着她,保护着她就已经很满足了,他是男人,怎么可能接受心爱的女人的赠送?
“你跟我客气什么啊?我让你拿着就拿着,不是要送给你的,是拿来孝敬伯母的。你要再磨磨唧唧跟个娘们似地,小心我翻脸啊。”叶莎也知道他不可能接受自己的赠送,索性搬出他的母亲。
这金步摇是当初萧敖送给她的,一共两支,现在她拿出一支来回报强子,虽然心中有不舍,但想到强子曾经对她的保护还有现在对他们母子的照顾,她觉得值得。
有些情谊并不是身外物能衡量的,虽然她小气,但也知道人情世故,一直这样欠别人的恩情,如果不做点什么,她也不好受。
强子为难的僵住,看着叶莎当真有生气的迹象,他不得已只能点点头。母亲生病的确是要很多钱,他也正因为一时筹不到钱而伤神,他从来没想过几年不见,他眼中的大小姐仿佛就跟变了个人似地,没有了那种趾高气昂的脾气,没有了那种无礼取闹做事冲动蛮横的性子,现在的大小姐,就好像是一块被打磨圆润的石头,从头到尾都淡定从容,做事主次分明,让他想不惊讶都不行。
惊讶归惊讶,比起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他还是更喜欢现在焕然一新的女人。
叶莎怕他再推辞,赶紧提着包,招呼着小白,跟强子道了别就出了门。
以前她被父亲叶正阳赶出家的时候,用叶正阳打发她的钱在外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当成了自己的家。那是她私人的产业,她不怕有人来霸占,就怕有些人会守株待兔的在那等着她去送死。这一次回龙江,叶莎带着小白并没有直接回那个小家,而是带着小白逛了大半个市区,才在一家宾馆里住了下来。
“妈咪,你说你没跟父王在一起的时候就是生活在这里,可孩儿怎么觉得这地方还没元国好。”萧承景一身时髦的打扮,飘逸的碎发,高腰的马甲衫,打着洞的牛仔裤,他本就是冷冷淡淡的性子,乍眼一看,十足十的一个冷酷小帅哥。
将儿子拉到床边坐好,叶莎去检查了下房间的门,才走到儿子身边坐好,“如果让我选择,我也更喜欢元国,可是老天不让我选择,我有什么办法,既来之则安之,你啊,就好好的呆在这里吧,等给你上了户口,到时你就不会觉得无聊了。学校里的老师可不是只教一个学生,到时有你乐的。”
“妈咪,不用去学校,其实孩儿可以自己学习的。”
叶莎几乎从来没在儿子脸上见过惊喜的神色,儿子不管面对什么,都是表情淡淡,要不是她了解他自小就是这种性格,或许她还怀疑儿子是不是有自闭症。
她也从来不会怀疑儿子的聪明,但聪明归聪明,也得融入现代的生活中去啊,做一个天真可爱的小盆友,那是每个孩子都应该接受的。
所以对于儿子想自学成才的意见,叶莎肯定是不赞同的,“小孩子就该有小孩子的样子,要不然人家会把你当怪胎的。”叶莎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再一次警告道,“你所懂的那些,千万别被人发现了,要不然就会被人抓去开膛破肚,被人当妖怪一样的研究,知道吗?”
要知道,自家儿子不光轻功了得,内力更是惊人,这两年来,早晚他都在苦练这些,至于达到什么程度了,连她都说不上来。不光这些,儿子制毒的本事更是让她惊叹,都不知道当初李生是怎么教的。明明李生是教他医理方面的,可硬是让他成了一个炼制毒药的人。光是想想都让她有些毛骨悚然,更别说让外人知道了,会引起怎么样的轰动。
穿越回来之后,她一直都警告着他,不许动不动就用飞的,要学会用脚好好的走路,好在儿子虽小,但懂事,也知道现在的人跟以前的人不一样。
儿子没上幼儿园,她就教儿子上网,想学什么,让儿子自己上网学习。好在儿子天赋异禀,记忆力更是惊人,基本上看什么都会,她也没操什么心。
萧承景点了点头,算是把叶莎的话听了进去。
她们现在所住的宾馆离叶莎的家只有一条街,白天他们是不敢正大光明的回去,想着的就是晚上行动。
叶莎只是交代了他一些注意事项,然后自己戴了个口罩,就拉着儿子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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