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王子变回大狗狗模样,躺林诗儿旁边。
林诗儿想叫王子变回帅哥模样,又觉得这样不太合适,毕竟还不太熟,虽然相处很久了,但是好像不能作数,因为大部分时间里,他以大狗狗的形象出现,她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大狗狗的脑袋靠在枕头上,咧开嘴笑,满脸幸福,看着旁边的可爱女子,大力呼吸她身散发出的好闻味道。
林诗儿问:“这么说来,你只念过高中,并且没毕业。”
王子:“家族里对我的设想是让我去做某个阔佬或者大人物的保镖,所以我不需要念很多书,当然,如果我愿意,完全可以交上一笔学费然后进入某一所四流大学,但是我很厌烦这样的事,我觉得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已经足够应付人类社会,我看过大部分机器猫,还有海绵宝宝,海贼王,名侦探柯南,以及许多的动画片和科幻片还有恐怖片,当然,也有鬼子的爱情动作片,我通过这些文艺产品建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并且不断修正,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那天我在森林里漫步遇上大雨,我在树下避雨,然后遇上了你,这绝对是我一生最幸运的事,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喜欢你的脚,喜欢你的一切,包括你打喷嚏和擂鼻涕的样子,我要永远待在你身边。”
说完这些话,他有些羞涩地低下头。
林诗儿习惯性地伸手轻轻揪王子的大狗狗耳朵,懒洋洋地说:“好想知道你十岁时即将拥有的超能力是什么?”
王子:“也许我不会有超能力,可能有三分之一的狼人在十岁之后和之前一个样,还有三分之一的狼人拥有的超能力微不足道,仅仅只是能够透视一两层衣服,或者含糊不清地预见一点点未来可能会发生的事,要不就是可以用目光把一根小汤匙弄弯之类,真正拥有值得一提的超能力的狼人可能也就三分之一。”
林诗儿:“百分之三十三,这个概率蛮大的,可以期待。问一下,如果可以选择,你希望自己拥有什么超能力?”
王子:“我希望自己可以在天空中飞行,不用翅膀,也不用任何动力,就凭自己的力量,莫名其妙地在天上乱飞,想怎么飞就怎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