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军,你还是一直在打老婆,对吧,四年前被你掐死在后院的女婴你还记得吗?”
阐军挥着锄头毫不羞耻地上前来,带着一种被提及的骄傲,仰首挺胸道:“那又怎样?我自家的娃,我爱留就留,爱杀就杀,轮得到别人来说?”
沈傲萍哈哈地闷笑:“看,这愚昧的村子依旧是这副德性。野蛮、落后、不配称为人。”
傅渊颐道:“你有什么立场来指责别人?村民杀女,你杀村民,你以为你比他们更像人?”
沈傲萍突然大叫起来,双眼血红:“你知道什么——!你根本什么都不懂!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你知道吗知道吗知道吗!!”
傅渊颐冷眼看着她。
当然,她不是沈傲萍,沈傲萍是村长的女儿,但她第一次来这个虎岭村时见到的第一人也是沈傲萍。
四年前,潘珺雅二十二岁,考上了研究生,跟爸爸说想自己出来旅行。她爸知道女儿特别喜欢户外运动,滑雪、登山、滑翔伞……就没有她不想尝试的。爸爸想跟女儿一起去,但生意太忙离不开,潘珺雅赶紧说:“我自己去就好了,你跟着我完全就是累赘嘛。”
潘珺雅家条件不错,他爸手里有两家公司,一家正准备上市。他给女儿买了辆新的陆虎,让她开着去玩。潘珺雅不喜欢大城市,就爱往地图里没有标注的地方钻,越是偏远地区她就越喜欢探究。
也是一个大雾天,她在雾里小心翼翼地前进,等雾散去了一些,虎岭村的村口展现在她眼前,而沈傲萍穿着灰不拉几的衣服,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满是惊恐地看着她。
潘珺雅第一反应就是这姑娘被人欺负了,立即下车问她怎么回事。沈傲萍反问她有没有吃的。潘珺雅去后备箱把一箱备用的肉罐头打开,分她两罐。她没走,蹲在地上哗啦哗啦地吃了起来,吃得满脸都是。
“慢点儿,没人跟你抢。”
沈傲萍吃完之后把罐头一丢,撒腿跑了。潘珺雅回到车中正要离开,沈傲萍带着一群的村民赶了过来。潘珺雅有些害怕,没下车,突然见一个个面黄肌瘦的村民齐刷刷地跪下了,呼天抢地让她给口吃的,说他们闹饥荒,快要饿死了。
潘珺雅将□□放到口袋里,下车。立即有人站起来要过来,潘珺雅让他后退:“你们别急,我给你们吃的,一个个来!”
村民们老老实实地一个跟一个过来,潘珺雅把那箱肉罐头全分了,村民们当即蹲在原地狼吞虎咽,潘珺雅看他们也是可怜,就问沈傲萍:“你们村经常这样?”
沈傲萍点点头说:“石头地种不出吃的来。”
潘珺雅看一眼石壁上的房屋,问她:“为什么不搬走?”
“我爹说守护村子的神不让搬走,搬走就是背叛了神明。”
“你爹是谁?”
沈傲萍指了指角落里把罐头舔得干干净净的瘦老头:“喏,我爹,他是村长。”
潘珺雅:“……”
潘珺雅分完了罐头,又分了一箱泡面。刚才吃过罐头的村民把泡面藏在衣服里,又来向她要吃的。
潘珺雅说她没吃的了,明天再来。
潘珺雅开了一百多公里,去附近的小镇上又买了两箱肉罐头、三箱泡面和二十公斤大米、十公斤猪肉、十公斤牛肉以及一些冷冻的鱼,将整个车装得满当当,跟去赶集似的回到虎岭村。
潘珺雅一到,村民们纷涌而至扒了车门就抢。潘珺雅在一旁怎么喊都没用,还被人给推倒了。
潘珺雅从地上爬起来,发现有个小孩钻进了她车里,坐在驾驶位上兴奋得又喊又叫,拽着方向盘用力掰,潘珺雅把他扯下来,抱在怀里问是谁家的孩子。村民抱了食物就跑,没一个人来认孩子,潘珺雅有些迷茫。
潘珺雅一共来了四次,每次食物都被洗劫一空。
有个刚刚死了孩子的女人大家都叫她菊婶,菊婶体弱,没回都抢不到食物,潘珺雅可怜她,特意留了一些偷偷塞给她。
菊婶感激,问她下次什么时候再来,潘珺雅说不来了。
菊婶震惊:“不来了?你要去哪里?”
潘珺雅说:“我本来就是出来旅行的,路过你们村而已,已经耽误好几天了,我必须抓紧时间了。”
菊婶没再说话,抱着食物失魂落魄。
她们的对话被村长听见,村长拍了几个人到小树林里嘀嘀咕咕了半天,走了回来对潘珺雅说:“姑娘,我们村子多亏有你才能保全下来,咱们村穷,拿不出什么像样的礼物送你。”
潘珺雅笑道:“不用送我什么,你带着村里人好好想想哪里种地能养活自己,搬出去就行。”
村长嘿嘿笑,对她说:“今早我和娃去山里打猎,打了几只肥兔子。村里也没什么像样的东西给你,晚上你就在村里吃个便饭吧!给你烤兔子吃,娃烤的兔子可好吃了。”
“不了,我有事得走了。”
“就吃个饭而已,不耽误事!”村长向她女儿沈傲萍使了个眼色,沈傲萍马上上来说,“对啊潘姐,一起吃个饭,咱们村里人都很感激你呢!”
一群人上来劝,潘珺雅也没好意思再拒绝,不过她留不到晚上,说,那就一起吃个午饭吧。
潘珺雅一直在城市长大,身边的人都是受过教育的现代人,她怎么都想不到这世界上还有那么一群邪恶、龌蹉至极的人存在。而她的命运竟会有如此翻天覆地的改变。
吃饭时全村人都来了,村长过来给潘珺雅敬酒,潘珺雅推托说她不会喝。村民们一个个喝起酒来跟不要命似的,全都喝多了。
沈傲萍一直坐在潘珺雅身边,拉着她的手,像亲姐妹一样一直和她说话。潘珺雅好几次想走都没走成。
村长带着他儿子过来,摸着儿子油腻腻的脑袋问潘珺雅:“娃长得不错吧?”
潘珺雅看了眼他儿子,儿子一笑,牙缝里全是黑的。潘珺雅闻到他身上难闻的味道,尴尬地笑了笑,没说话。村长说全村就他娃长得最好,力气大,能吃苦,也会对老婆好。
沈傲萍一直盯着潘珺雅笑,笑得她心里发毛。
“不然你嫁给我哥呗,我看你们俩配得很!”沈傲萍拉着她说,这句话彻底吓着潘珺雅了,她摇摇头,撒个谎:
“别开玩笑,我结过婚了。”
村长双眼如炬:“小娃你别蒙人,你们城里人结婚了手上都会戴戒指,你没结婚。结了婚的女人怎么不待在家里,还往外跑?”
沈傲萍一手握着她的手,一手往她手背上拍:“哎呀就算结婚了也没什么,离了呗,这年头你们城里人离婚稀奇?你嫁的那人我看也未必比我哥壮。真合适,越看越合适,你嫁到我们沈家不吃亏,我们全家人都会对你好的。”沈傲萍凑近她在她耳边说,“我哥那个,可厉害了,嘿嘿嘿……”
潘珺雅一下甩开她站了起来,村长和他儿子立即将她拦住:“想上哪儿去?”
潘珺雅见村民们一个个喝得满面通红,听到动静全都往这里看,看着她的眼神跟看食物时如出一辙。
她心想,糟了,以为光天化日之下不会有什么事,没想到这个村子里的人居然这么恶心。但她不能硬来,便缓了语气笑道:“我肚子不舒服,想去厕所。”
村长说:“我带你去。”
“你?不方便吧。”
沈傲萍说:“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