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自然不会把这十几根枪管,弄去当遂发枪。尽管后装步枪的气密性和弹壳问题都暂时解决不了,但丁一还是给这十几把有直膛线的枪管,配备了底凹的铅弹、硝基发射药——依然是前装,引火池就留一个小孔,刚好插入铜壳包裹着的底火,然后扣动扳机时打火的遂石就换成了撞针。也就是说,打完了带的十二个子弹,这枪也无法用其他人的弹药,因为没有办法打火。
“你准备命中几次?”丁一微笑抚摸着她的脑袋问道。
丁君玥吸了吸鼻子:“那些狗鞑子,亡我华夏之心不死!若敢来,君玥自然是要杀光他们的!先生您别小看人!试枪时君玥可不差,打兔子五枪就打中了四只!”若不是枪法好,自然不会把足以称为这个时代的精确步枪,分配到她的手里。
“敌人可比兔子凶残多了,也狡猾多了。两个,这十二发底火,你只要命中两个敌人就行了,如果命中三个,先生就好好奖励你。”丁一说着拿过丁君玥手上的工兵铲,想帮她挖了起来,但这小孩却是懂事,连忙说着不用,抢过那工兵铲自去干活。
这就是他的军官团,看着按部就班在扎营修临时工事的这八百学子,丁一终于有了一种踏实的感觉。这不是胡山和魏文成他们带给丁一的感觉,那是完全不同的。胡山和魏文成,包括陈三、杜子腾这批学生,他们的服从,更多的是因为丁一把他们拔出生活的泥泞。
若非丁一,他们便是默默无声,就算了不起在卫所里混出点大力士的绰号,也不过帮着官长干点私活。或是好狠斗勇混出能蒙几杯酒的名声罢了,哪里有现在的风光和前程可以想的?所以他们的服从之中掺杂着许多的感恩、旧式师徒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道义。
而丁君玥这些学生,却就可以感受得到,信仰的存在。
以及对于丁某人有着一种强烈的领袖崇拜。
于和平年代,这不见得是好事。
但在这个时代,丁一想要有所作为,这便是或缺不可的东西。
入夜,简陋的望台已经搭起,警戒的火堆也按着操典远远点着,每个时辰都有当值的哨卫去添柴火。壕沟边上的齐胸高的土墙,皆有学子持枪警戒。这已是一个小型的军事营地,有壕沟,有拒马,有望斗。有明哨、暗哨、游动哨。
除了九边镇军之外内陆一般的千户所,绝对都没有这等防卫水平;就算九边镇军。抛开硬件固有的优势。例如修了几千年的长城,尽起华夏财力屯积的军备等等,单从人员的素质和岗哨防务的安排,也不见得有这样的水平。
兵再怎么练,都不过只是兵;
军人,必是有崇高信仰、有荣誉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