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就是信号声,就是行动展开的号令,左轮的枪声和其他这个年代的火铳有着极大的不同,而首先破窗而入的一个排的士兵,长期的训练与实战之中的配合,使得他们很自然的就组成了三人火力小组。至于双方战斗力的对比,当这个时代最好的、最先进也是最为昂贵的武器,掌握在最好的军人手里,事实上,这种对比已没有悬念,甚至连对比的价值都没有。
那些白莲教的教众在长期的洗脑之下,可以说是极为凶悍的;而江湖厮杀的生涯也使得他们体格颇为强壮,在那个排的士兵从二楼破窗而入时,白莲教众在短暂地失神之后,马上就向那个排的士兵扑了过去,而唐赛儿也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因为她看着丁一和谭风手上“法器”火舌喷现,冲过去的人一个个倒下,那么先剪尽党羽,再杀主脑,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只不过擒贼先擒王这等兵法上的至理,唐赛儿也自然是不会不理的,她一点也不慌张。“拖住他!”唐赛儿向身边涌过的十数个心腹下令,那些教众显然是准备好的,七八人从角落布帘里很快就摸出七尺左右的长枪,便向丁一逼了过去,前面六七人擎着大盾护在前面,完全就是步兵对付骑兵的架势,丁一和谭风拔出另一把左枪,但很明显,包了铁皮的厚实盾牌无疑是应对子弹最好的武器,就算能穿透大盾,严重变形的铅弹,还要面对那些持盾者身上的皮甲,已实再难造成什么致命的伤害。谭风只开了一枪,就不得不开始翻滚躲闪那扎过来的长枪,直到丁一踢倒一张八仙桌拦在前方,谭方才没有被那四五把长枪扎成篓子。
唐赛儿真如她所说的,大明这几十年没有把她捉去砍头,绝对不是皇帝仁慈。她有自己狂傲的本钱,就单是这十数人的枪盾配合,体现出来的水平,就已不弱于卫所之中指挥使的亲兵家丁了。唯一她所没有预料到的问题,便是她不该去招惹丁一。
她脸上的得色只不过维持了五秒,或是更短的时间,因为这一次丁一没有使用牛仔拔枪术来追求那快到疯狂的射速。在长枪扎刺和重盾的逼进之下,丁一若还能够于不到半秒打完六枪,并且每一枪都能命中对方露出盾牌的部位,那大约他不是人,而是神了。
丁一自然不是神,所以他用了五秒。双手持枪。瞄准,击发。就算二楼上,此起彼落乱如炒豆一样的枪声和硝烟味道弥漫在这个空间里,也不能影响他的射击。那六个把持长枪的白莲教众,有两人直接额上多了一只眼睛——被子弹击出的血洞;还有三人肩膀中枪,再也无力把持手中的长枪;另外一个最为倒霉的,直接被掀开了头盖骨。脑浆和鲜血把同伴喷溅了一身。还有两三个手持长枪的教众,吓得扔了长枪,整个人蹲了下去,缩在持着大盾的同伴身后。丁一刚想去拔起先前掷在楼板上的刀,却听八仙桌后谭风咆哮道:“先生!我来!”
便见谭风从八仙桌后蹿出,伸手拔起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快速向前冲去,他实在是心中羞愧。他来香山县城,是为了保护丁一,但刚才如果不是丁一踢过来那张八仙桌,他早就被扎出好几个透明窟窿了,这无疑对他来讲,是一种耻辱,若还让丁一去持刀溃围。那么他哪里还有什么脸活在这世上?
那持着大盾的白莲教众也颇英勇,能被拔为佛母心腹的人,绝不是易与之辈。尽管同伴瞬间就惨死当场,但他们看着谭风杀来。却也纷纷大吼着,舞起大盾就向谭风砸了过来,而到了这关节,唐赛儿一直捏在手上的飞刀,也如电射出,直取谭风的双腿。
只可惜谭风手上还有一把左轮,里面还有五发子弹。当长枪手已被丁一击杀或是吓到胆破的此时;当沉重的大盾被挥起的此时,谭风扣下了扳机,不到三米的距离,以他的身手,面对舞起大盾的白莲教众,他没有任何理由不命中,除了有一发哑弹没有打响之外。
不过左轮最为优秀的,就是哑弹不会影响后面的击发,所以谭风抬手就连接撩倒了四个手持重盾的白莲教众,并且避过一把唐赛儿的飞刀,不过终于还是有一把飞刀根本就没时间闪避,扎在他的左臂上,立时血流如注。
“到此为止吧。”重新装填好了子弹的丁一,在谭风身后平静地说道,“唐三姐,把手放在桌上,让我看见它……”这时残存的那两个持盾教众,大叫着“佛母快走!”然后就持盾向谭风冲了过去,他们并不笨,甚至可以说很聪明,反应很快,当见到自己四个同伴因为舞起盾牌而被谭风干掉,尽管不知道谭风怎么做到的,但他们马上就吸取了教训并且有了应对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