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才可爱,我家的宝贝们实在太可爱了。”
女人一旦生了孩子之后,无论在此之前曾多少次扬言自己不喜欢小孩厌恶小孩,她都会将她的小孩刷满整个朋友圈,聊天的话题里也全都是孩子。
而不结婚的那部分女人,一旦养了只宠物,其话题率和宠溺程度不会低于孩子。
陆静笙觉得自己天生就和小孩、宠物这类软绵绵又喜欢吵闹的麻烦物种绝缘,不喜欢,也一辈子不会拥有。
叶晓君居然这么随便就要抱脏兮兮的小野猫回去,陆静笙打道回府的念头都有了。
“你不用怕,我把它放在楼下客厅,以它的体格根本无法上楼,你就放心吧。”看穿了陆静笙的顾虑,叶晓君的安慰总是很及时。但陆静笙怎么可能会承认呢?
“谁怕?我怎么可能会怕这种小东西。”
“是么?那你帮我抱一下,我开门。”
“……钥匙给我,我来开。”
单元门的门禁打开的那一刻,陆静笙分明听见叶晓君憋笑的声音……
今天根本就不该来吧,出门之前没看看星座运程,白羊座肯定水逆了这是。
回到家里,叶晓君先将熟食装盘,给陆静笙找来酒杯,让她先倒酒:“我去给小猫擦擦身子。”
这么小的奶猫带回家不能直接洗澡,不然很容易着凉感冒。太晚了,家附近也没有动物医院,叶晓君只好先给它擦个身子,用棉棒沾掉眼前的脏东西,明天一早去动物医院好好检查一番。
用浸了温水的毛巾好好擦了个身,打开电吹风调到最低,慢慢将它身体吹干。小奶猫看上去出生还不到一周,都还没巴掌大,眼睛闭得紧紧的,粉色的鼻头下一张没牙的小嘴不时张开,像是在叫,却听不到声音。
从卫生间出来时,陆静笙问她:“你家连个餐桌都没有,要在哪里吃饭?”
叶晓君:“在工作桌上吃就好了,我都在那儿吃,空间大,盘子怎么摆都行。”
“你怎么会是个生活这么不讲究的人。”陆静笙将酒和摆盘好的熟食转移到宽大的工作桌上。
“我一个人过日子,除了保持整洁外,似乎也没太讲究的必要。”叶晓君将小奶猫放在工作桌的另一边,远离食物,再折返回去洗手。
陆静笙瞄一眼那只小魔怪,依旧很丑。虽然毛被清洁过,身上的脏东西不见了,但一颗大脑袋和外星人无异,耳朵、尾巴都那么小点点,蜷缩着……这真的是猫吗?
不过,动物似乎有治郁的效果,叶晓君养只猫,可能对她快些摆脱心理阴影有帮助。
叶晓君带了两双筷子坐回来,陆静笙问道:“你以前有养猫吗?”
“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狸花,后背上是黑灰色的毛,肚子四肢是白色的,和它一样。”说着指了指那只在慢慢爬的小猫,“说起来,它应该饿死了,我先给它弄点吃的去。你先吃吧。”
自从这只猫出现后,叶晓君一晚上都在折腾和猫有关的事。一会儿将饼干碾碎泡水喂给它吃,一会儿又戳一戳它的肚子,一会儿又上网查附近哪里有好点的动物医院。
陆静笙虽有种被冷落的感觉,但见她似乎恢复了点活力,也算是功德圆满了……难不成还得和只猫争什么?
小猫吃饱喝足,终于窝在沙发上睡着了。叶晓君也算是安定下来,好好吃菜喝酒。
“后来你养的那只猫呢?”陆静笙继续问。
“我爸妈离婚的时候我跟我妈搬走了,要坐车,带不了猫,也没人愿意收养它,就将它放走了。”回忆起幼年时养的那只猫,语气上云淡风轻,但还是很明显地不舍,“后来我有回去找过它,但就一直没找到,可能它去别的地方生活了。”
“听你的口音,你好像不是b城人。”
“对,我是南方人。我小时候想当个写小说的,在成长的过程中看了很多电影,又想当编剧。我知道b城或许不太适合我的个性,可是想当编剧除了来b城我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吗。”
“你不喜欢b城?我觉得我家乡还是不错的。”
“大家自然都说自己家乡好。”
“你也觉得你家乡好了,有机会带我去玩玩?”
叶晓君思索了一下,道:“或许不太好,我不喜欢那儿。”
这姑娘身上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故事。刚认识她那会儿正赶上她和前任分手,好一场腥风血雨。
不喜欢家乡,年少父母离异,大学毕业即将要进入人生最迷茫阶段时母亲又去世……这些事情在最初确定栽培她为博展编剧主管时陆静笙就知道了,当时并没有什么感觉,不过就是一份略有凄惨但与她何干的“别人的人生”。
可现在,这姑娘就坐在她对面。话不多,看着挺坚强,骨子里却爱哭;手无缚鸡之力,却通晓多国语言,好像还能过目不忘;喜欢动物,对人反而很疏远……
这一切标签聚合在叶晓君的身上,形成一个词——特别。
是的,不是可怜,是特别。陆静笙一点都不觉得她可怜。
陆静笙从小就出席各大酒局宴会,她和童幼宁号称能喝掉一个太平洋。对自己的酒量她非常有自信。
可今晚她和叶晓君一同喝掉了两瓶葡萄酒而已,看着对面的姑娘脸越来越红,觉得自己也有些飘。
脑子清醒,心情却醉了。
但醉得有理。